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以及近期教育部召开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的有关要求和《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方案》,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剂的总体要求及类别
(一)总体要求:
我院考生在录取时凡报考单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学习方式等发生变化均属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学院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我校研招管理调剂系统进行。
(二)调剂类别:
根据接收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我校调剂分为校外调剂、校内跨院调剂和院内调剂。我院接收调剂的范围为校内跨院调剂。
1.校内跨院调剂: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非本学院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的整体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原则上按照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接收院内各专业之间调剂,最后接收其他学院调剂考生的顺序进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均不接收校外调剂。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经济学学位种类和拟调入政治经济学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类别)的相近专业。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全日制可向非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可向全日制调剂,调剂录取后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6. 凡是报考经济学的考生,成绩达到经济学门类的分数线,即可参加政治经济学调剂。
学术学位复试基本分数线 |
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 语 |
业 务 1 |
业 务 2 |
总 分 |
02 |
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02 |
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 |
60 |
60 |
90 |
90 |
360 |
三、调剂的程序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接收调剂细则:调剂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至3月29日8:00,接收专业为政治经济学,学科代码为0201、生源专业名称为经济学门类,代码为02,复试时间2019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公布)。调剂细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报研招办审批。
研招办根据学院的调剂细则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调剂条件,考生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登录调剂系统进行报名;
研招办汇总考生调剂志愿信息后将数据导入学校研招管理调剂系统;
调出学院审核是否同意考生调出,如考生参加了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或英语听力的在调剂系统内录入考生的成绩信息;
接收学院根据有关政策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按时返回研招办;
研招办汇总学院的调剂复试名单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前期公布的工作安排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专业考核和英语听力(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学院不对其重新进行测试,未参加的考生仍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相关环节的考核。复试科目及范围: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按时报研招办;
研招办汇总学院的拟录取名单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2019〕14号)文件规定办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考核,信息公示,择优录取。原报考学院应配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做好录取考生相关材料的整理和交接,学院做好录取材料的保管和归档等工作,以备后期检查及录检需要。
六、其他
马克思主义学院 咨询电话:029-82668187
邮箱:myjw@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