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处发文
西交研〔2019〕2号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信息的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基本条件中教学业务条件的审核办法的通知》(西交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工作中的教学效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度没有本科生课程,仅开设研究生课程且拟申报高级职务的教师(教授A、B、C类岗位和副教授A、B、C类岗位)。
(二)授课要求:本次申请教学效果评价需保证本人授课学时不少于30学时,授课时间不少于8周。
(三)申报时间:2019年2月18日(开学第一周)之前,逾期不受理。请各学院完整、准确填写研究生课程 “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xjtulihm@mail.xjtu.edu.cn邮箱,纸质版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研究生院。
(四)教学效果审核:采用学生评教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每位教师至少有五位专家听课形成专家评价,专家组由从院系聘请的同行专家(不少于三名)和学校教育质量专家督导组成员(不少于两名)组成,以随机、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
(五)评价结果认定:由研究生院组织教育质量督导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综合审核,给出审核结果,结果在教师当时职务任期内两年有效。秋下课程评价结果和第二年的课程评价结果一起组织专家认定,当年不能使用,请各学院统筹考虑全年课程安排。
(五)其它事项: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有申请需求的教师并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漏评或影响评价组织工作。请务必告知报名申请评价的教师慎重调课,如确实需调课者务必按照学校规定提前三个工作日办理调课申请审批手续。如教师本人有需要回避的评价专家,请提交个人申请经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回避专家限1人)。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82663853
附件:研究生课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