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扶持和引导我校辅导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竞争力,培育创新性和竞争性强、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培育青年辅导员团队,推出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23〕45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2026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请要求
自由探索教师类:聚焦激发高校辅导员科研活力,紧扣国家战略导向,支持辅导员基于学术积累与明确的学科前沿自主选题方向,开展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产出系列高水平成果,彰显学术创新与实践价值。
申请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申请。
二、研究期限、资助经费与拨付方式
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分批拨付。
项目经费须在拨付年度执行完毕。
三、申报、评审和立项
1.资格审查: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
2.答辩评审:辅导员专项在马院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答辩评审,安排如下:
时间:2026年1月6日(周二)下午2:30
地点:兴庆校区主楼E505会议室
要求:每个项目6分钟,其中申请人陈述不超过4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答辩PPT。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答辩,申请人请重点陈述选题依据、研究意义、研究重点和创新点、研究思路、计划和预期成果等。
3.立项:专家评审结果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审定并批准实施。
四、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与预期成果指标,如期填报结题报告并评审通过;
(2)每年所拨资金须于当年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
五、注意事项
1.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他项目;项目参加人最多参加两个项目。
2.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未通过的不得申请。
4.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课题、陕西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陕西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者不得申请。
5.已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6.已获得以上所有类别项目资助2次者不得申请。
7.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请“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
六、材料报送
1、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楼E0521),第二次申请本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申报高级别项目(类别详见五4)的证明材料。
2、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请汇总表发送至:szjia@xjtu.edu.cn。
3、学院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4日(周日),逾期不予受理。
4、答辩PPT(命名为申请人姓名),于2026年1月5日(周一)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zjia@xjtu.edu.cn。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士壮
Email:szjia@xjtu.edu.cn
电话:82663717
地址:主楼E座5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