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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申请2023年度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点击量:

位老师

为扶持和引导我校辅导员队伍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和竞争性强,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推出有影响力的智库和社会服务成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西交社科〔2018〕10 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22年度辅导员专项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二、研究期限、资助经费与拨付方式

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分批拨付。

以上经费须在拨付年度加快执行。

三、申报评审和立项

1、申报:本通知发布的选题指南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资格审查: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辅导员专项在马院进行评审。全部申请均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组织会议评审。

4、立项:对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择优立项资助,并在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审定并批准实施。

四、注意事项

1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他项目。项目参加人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课题、陕西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陕西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室、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者不得申请

4、已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中国高等教育学“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已获得过辅导员专项资助2次者不得申请。

6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申报材料报送

1、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申请者所在单位意见留白。

2、填写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3、请各位老师2023324日(周)下午17: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楼E0520),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统一发至:szjia@x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答辩事项

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士壮

Email:szjia@xjtu.edu.cn

电话:82663717

地址:主楼E座5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31

422F1


附件1

2023年度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方向

1、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3、党建引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4、数字赋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5、推进高校党建与事业发展“一融双高”方法路径研究

6、新时代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7、当代社会思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研究

8、新时代高校学生社区建设研究

9、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10、新时代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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