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进行中期检查,2018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完成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0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具体以社会科学处2020年度项目立项公示名单为准。
2.工作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中期检查、结项汇总表》,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及《年度进展报告》纸质版(两份)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楼E0520)。
3.其他事项
2020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本次申请结项的无需参加中期检查。
未按时提交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经学校复核的中期检查结果将在社科处网站公布。
二、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
2018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全部完成结项,不能结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做终止处理。
2019、2020年度批准资助的符合结项条件的可以申请结项。
2.专职教师结项条件
自由探索、学科交叉、国际合作与国际问题研究、专项研究的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艺术、体育学科可以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研究报告刊发在《西安交通大学决策建言》及以上平台或得到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锻炼成功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智库成果培育和重大培育类项目的结项条件以取得智库成果和获得重大项目资助为结项之必要条件。
3.辅导员结项条件
自由探索、学科交叉、国际合作与国际问题研究、专项研究的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作为主要成员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案例集、博文汇编,本人须承担五万字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认定期刊(由学工部认定)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内容应与该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且须注明课题名称及编号;
(3)研究报告刊发在《西安交通大学决策建言》及以上平台或得到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锻炼成功申请到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省级辅导员工作室,或相关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注:2016、2017年度项目按照立项当年结项条件执行。
4.工作安排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项总结报告》、《中期检查、结项汇总表》,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及《项目结项总结报告》纸质版(两份)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楼E0520)。
经学校复核的项目结项结果在社科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报告事项
1、中检与结项均需要做现场报告,每个项目7分钟,其中报告5分钟,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PPT。
2、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答辩。
3、报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答辩PPT(PPT名称以“类别-序号部门-姓名”命名,例如:中检/结项-任君)于2020年11月16日(周二)下午5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zjia@mail.xjtu.edu.cn。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基本科研业务费良好声誉,维护学校良好学风,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项工作。工作结束之后,学校将抽查部分单位,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联系人:贾士壮,电话:82663717,邮箱:szjia@xjt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