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西交研〔2018〕6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招生资格遴选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并经学院2018年5月8日审议通过。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原则
学院对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导师名单在院内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研究生院将不再单独进行新任博导的遴选工作。
二.审核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满足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申请导师资格(详细规定请参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
三.审核程序
学院根据制定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对拟于2019年招生的博导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1),或《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2),并提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作导师须申请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3),同时附上本校合作教授的“同意合作招生、指导,并确保培养质量”的推荐承诺函。
学院“审核工作小组”受学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负责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
对于导师出现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情况,应取消其导师资格;对于导师出现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情况,应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全院通报,暂停招收研究生1-3年,在3年内不得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直至取消其招收研究生资格的处理。
四. 时间安排
(一)5月25日-5日28(星期一)上午12点前: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审核工作小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
1.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1)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科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2)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系所主任审核签字;
(二)5月29日(星期二)上午12点前:学院资格审核;
(三)5月31日(星期四)上午,具体时间待定:新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审核通过者举行公开学术报告会;
(四)5月31日至6月3日公示
(五)6月4日(星期一):将有关材料提交学院学位会审议。
(六)6月8日(星期五):将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会复核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吕蒲叶,82668187,myjw@mail.xjtu.edu.cn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
附件2-1:《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2-2:《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2-3:《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3-1:本院主导师汇总表
附件3-2:非本院主导师汇总表(跨院系招生)
附件3-3:合作导师汇总表
附件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97号)
附件5: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