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97号)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并经学院2018年6月3日审议通过。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原则
学院对研究生导师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导师名单在院内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研究生院将不再单独进行新任博导的遴选工作。
二.审核条件
(一)校内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满足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申请导师资格(详细规定请参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
三.审核程序
1. 学院审核确认
学院根据制定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对拟于2018年招生的博导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1),或《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2),并提交本人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合作导师须申请填写《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博导申请表》(附件3),同时附上本校合作教授的“同意合作招生、指导,并确保培养质量”的推荐承诺函。
学院“审核工作小组”受学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负责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
对于导师出现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情况,应取消其导师资格;对于导师出现西交研〔2014〕97号文件第十三条所列情形的情况,应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全院通报,暂停招收研究生1-3年,在3年内不得担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直至取消其招收研究生资格的处理。
四. 时间安排
(一)6月3日-6日7(星期三)上午12点前: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审核工作小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
1.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1)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科点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2-2)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系所主任审核签字;
(二)6月7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学院资格审核;
(三)6月7日(星期三)下午,具体时间待定:新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审核通过者举行公开学术报告会;
(四)6月8日(星期四):将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
联系人:吕蒲叶,82668187,myjw@mail.xjtu.edu.cn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及年度遴选审核方案
附件2-1:《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2-2:《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表》
附件3:《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博导申请表》
附件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西交研〔201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