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5〕119号)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6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成员由主管院长、各系所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
学院成立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设备保障;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外宣组,负责做好推免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招收条件,可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收流程
(一)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15:00至9月15日00:00
(2)报名网址:http://yzbm.xjtu.edu.cn,学生登录页面后,选择推免生报名,注册登录系统,阅读学校报名通知及相关须知。
(3)在学校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简历、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公章)、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复试考核
(1)我院对申请人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8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2)申请人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我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试考核,将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
3.预接收(拟录取或预录取)
(1)我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预接收通知,申请人应在8小时内确认是否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2)确认为拟录取的学生,正式接收阶段直接录取;预录取为拟录取的递补方式,即正式接收期间如有拟录取学生放弃,由预录取学生依次递补。
(3)凡参加我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的推免生均须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测试说明详见附件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9月13日—9月15日。
所有参加我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二)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9月22日9:00,申请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提交志愿信息;
9月23日9:00,我院开始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对于已在我校推免阶段预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组织考核;其他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第一时间通知线上复试。
9月25日9:00,我院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9月25日14:00第一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并于30分钟内接收拟录取,未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者,视为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学校推免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确定接收工作开始时间,届时将会提前通知已经接收我院预接收(拟录取或预录取)的推免生,请学校报名阶段确认为预接收(拟录取或预录取)的推免生,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接收程序,并第一时间注意接收、确认和回复我院相关的通知信息,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拟录取推免生获得学校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进行,我院向考生所在学校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奖助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违规违纪
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十、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6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6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4.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和申诉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诉,并由专人受理,渠道如下:
电话:029-82668187
邮箱:myjw@xjtu.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5097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wangzheng@xjt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