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助教认真做好辅助教学相关工作,尤其是做好全校本科生思政类公共课辅助教学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本科生助教评选办法》,学院决定评选2021学年春季学期优秀本科生助教,评选流程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学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熟悉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按量完成所有助教工作,包括随堂听课,课后辅导与答疑,批改作业,考试监考,批阅试卷等。
2. 助教工作中无缺勤,无教学事故,零投诉,考核合格。
3.熟练掌握助教课程内容,积极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教学辅助任务;积极协助教师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积极协助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更新课程资源;与主讲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传递“教”与“学”信息,为协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得到主讲教师好评。
4.深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指导学生学习,及时解决学生学习方面的疑惑问题。利用学习经验,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得到学生好评。
5.具有创新能力,能运用相关理论并结合实践,对助教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形成可推广的工作案例或经验总结。
6. 按期完成自身学业任务。
二、评选程序
1. 优秀本科生助教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本科生助教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诸如:工作邮件、聊天记录截图等。
3.申报人须经主讲教师同意并推荐,由主讲教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本科生助教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填写推荐理由。
4.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综合考虑个人工作表现,确定优秀助教名单,予以公示。
5. 评选标准为:主讲教师推荐理由,占比40%;《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本科生助教申报表》内容及佐证材料,占比40%;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及试卷批改情况,占比20%。
6. 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校级优秀助教。
三、评优数量及奖励
1. 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期助教人数的20%。
2. 颁发优秀助教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 作为学院评优的参考标准。
四、其他
1. 评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2. 评优材料提交至主E-511办公室张文老师处。
3. 请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