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西安交大马克思主义学院肖云儒人文社科发展奖励基金的使用,特制定奖励基金评选办法。
一、评定原则
肖云儒奖励基金的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
二、评选对象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产生正面影响力的优秀学子和优秀教师。
三、评选标准
1.“肖云儒奖学金”-----奖励对象:优秀学子
a.爱国爱校,无违法违纪记录;
b.学习成绩优异且有学术创新成果;
c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模范行为,并在行为过程中有社会群体普遍认可的突出表现,产生社会正能量;
d.热心学校、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志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绩,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e.在体育、文艺、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取得突破;
f.坚持不懈地做对学校或社会有益的事,在同学和社会群体中产生积极影响力。
注:不参与申报的情况:a、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
b、未经学院审批和备案,在校外兼职;
c、未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请假和参会。
2.“肖云儒奖教金”-----奖励对象:优秀教师
a.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领域取得重大成果;
b.青年教师或教辅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上取得重大进步;
c.持之以恒地做好某项工作,被学院师生广泛认可;
d.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孝敬父母、家庭和睦、恪守公序良俗,在师生当中表现出较高道德情操。
f、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入职2年以上。
四、奖励金额及人数
肖云儒奖励基金管委会根据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本着少而精、重质量、奖成果的原则,确定奖励金额及人数。防止平均分配、照顾方面、轮流坐庄等现象。
“肖云儒奖学金”评定对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硕士生或博士生5000元/人/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1名。
“肖云儒奖教金”评定对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10000元/人/年;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1名。
五、评选时间及相关事项
肖云儒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于每年7月进行奖学金和奖教金的评定,每年9月份召开颁奖大会。
特别说明,2016年评定时间于3-4月进行。校庆期间举行颁奖大会。
工作安排:2016年3月11日——3月17日为申报期
2016年3月20日——3月30日为评审及公示期
按照奖奖不能兼得原则,已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同学不得申请。
1.基金管委会秘书处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告,学院师生自行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及原始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吕蒲叶老师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myjw@mail.xjtu.edu.cn;
2.基金管委会甄选专家,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参评教师和研究生将于3月23日进行5分钟的ppt,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公示评审结果;
4.评审结果报基金管委会审定;
5.举行颁奖仪式,邀请肖云儒教授亲自为获奖师生颁奖。
七、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属于肖云儒人文社科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2.本办法将根据实际需要由肖云儒人文社科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适时进行修正。
西安交大马克思主义学院
肖云儒人文社科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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